入组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受试者;
2.处于绝经状态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2.1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受试者:必须规范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如戈舍瑞林);
2.2绝经后女性受试者(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A)双侧卵巢切除术后;
B)年龄≥60周岁;
C)年龄<60周岁且非药物引起的自然绝经≥12个月,促卵泡生成素(Follicle stimulating hormone, FSH)和雌二醇(Estradiol, E2)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病理证实为HR阳性、HER2阴性(以最近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备注:本方案中HR阳性是指ER表达阳性和/或PR表达阳性。HER2阴性是指原位杂交试验(FISH、CISH或SISH)阴性或IHC为-、1+、2+(如果IHC为2+,则需进行原位杂交试验确认HER2阴性);
4.存在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的证据,不适合以治愈为目的的手术切除或放射治疗,且无必须进行化疗的临床指征(如内脏危象等);
5.既往未曾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疾病、复发或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抗癌治疗(若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接受了≤14天的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并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停止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治疗,则可纳入本研究);
6.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者仅有骨转移病灶(注:溶骨性病灶或混合性病灶可以入组,仅成骨性病灶不能入组,并需经中心影像进行基线确认);
7. ECOG评分为0~1分;
8.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要求:
A)血液学: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g/L(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包含14天)未使用过相关支持治疗)。
B)肝功能: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0倍ULN(如果存在肝脏转移,允许ALT和AST≤5倍ULN)(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包含14天)未新增或改变保肝治疗)。
C)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 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详见附件9);
D)心脏彩超: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E)12导联心电图: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470 msec。(Fridericia公式详见附件9)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随机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
10.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0~1级(NCI-CTCAE v5.0),或者至入组标准所规定的分级(脱发等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11.受试者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申办方: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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