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组标准:
1.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参见附录3.)≤2分。
4.预期生存期至少为3个月。
5.经细胞病理学或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实体瘤,为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
6.队列1:既往血液或组织基因检测结果证明或经中心实验室检测证明FGF/FGFR基因异常的受试者。对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须经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进展,或不能耐受一线治疗且二线治疗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的药物。
7.队列2:既往接受过选择性泛FGFR抑制剂治疗后疾病进展,且有既往血液或组织基因检测结果证明或经中心实验室基因检测证明具有FGFR耐药突变的受试者(耐药性基因突变详见附录7)。
8.根据RECIST V1.1标准,筛选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9.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以当地临床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
a)血常规(检测前两周内未输血、给予细胞因子和/或促红细胞生成药物等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1.5×109 /L(1500 /mm3),
•血小板≥75×109 /L,
•血红蛋白≥85 g/L;
b)凝血:
•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1.5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5倍ULN;
•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1.5倍ULN;
c)血生化:
•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2倍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AST,ALT<3倍ULN),
•白蛋白≥20 g/L,
•肌酐清除率>50 mL/分(Cockcroft-Gault评估,参见附录2),
•血磷水平≤正常值上限(可以复测3次,要求末次血磷水平≤正常值上限),允许给予治疗,
•血钙在正常值范围。
10.避孕:
a)如果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me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WOCBP),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呈阴性。已经手术绝育(在服用研究药物前至少6周切除全子宫、结扎双侧输卵管或切除双侧卵巢),或者已经停经且有相应的临床资料显示已至少12个月未有任何月经性出血(包括月经血、不规则出血、点滴出血等)且不存在任何其他闭经原因(例如,激素治疗、既往化疗)的女性,被视为不具有生育能力,可不行妊娠检测;
b) WOCBP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开始至停用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章节5.3.1);
c)有WOCBP伴侣的男性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至停用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章节5.3.1)。
申办方:北京天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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