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前
治疗口腔炎症,拔除龋齿及残根,待伤口愈合(10-14天),开始放疗,避免放疗引起放射性骨髓炎,积极治疗上呼吸道和副鼻窦炎症。
放疗中
放疗区域皮肤护理指导:
1、要保持局部皮肤清洁干燥,有汗应擦干,不应穿高领或硬领衣服。
2、照射野皮肤不宜用肥皂、粗毛巾热水擦洗。外出时避免阳光直晒。
3、出现瘙痒脱皮时,切勿用手抓挠、撕剥,暴露,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4、保持放射野标记清晰,切不可私自涂改。
口腔清洁指导:
1、注意口腔卫生,晨起、睡觉前用软毛牙刷及含氟牙膏刷牙,每次饭后用淡盐开水漱口,每次至少30秒。
1、多饮水,每日大于2000ml,保持口腔黏膜湿润。
2、有口腔黏膜反应者,遵医嘱处理。
饮食指导:
1、宜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饮食,如瘦肉、鸡蛋、鱼、蔬菜、水果,避免抽烟、喝酒及摄取刺激性食物(过冷、过热、酸性、粗糙及辛辣食物)。
2、出现口腔溃疡、咽喉疼痛时,饮食以温凉、清淡、易吞咽、易消化为主。
3、出现口干时要多饮水,可冲饮金银花、麦冬等生津。
功能锻炼指导:
1、放疗起坚持做张口运动(最大限度)及颈部活动,可用软木塞放入上下门齿间做支撑训练,作颈部前后左右的缓慢旋转运动,每次10-30分钟,每日1-3次,并经常按摩颊部和颞颌关节,预防颞颌关节功能障碍及颈部组织纤维化。
2、根据情况鼻咽冲洗,每日1-2次,保持鼻腔清洁,勿用力挖鼻,防止出血。
3、生活作息要有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疲劳和情绪波动。
放疗后
1、放疗结束后半年内需继续保护好放射野皮肤,放射野皮肤的红斑或色素沉着等表现大多会逐渐恢复。
2、定期返院复查,第一年是放疗后1,3,6,12个月各复查一次;第二年开始到第五年为每半年复查一次;五年后可一年复查一次。
3、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如打太极拳、散步、慢跑、气功等。以力所能及,不使自己感到累为度。
4、预防感冒,注意保暖,恢复期少到公共场合。
5、放疗后1-2年内勿拔牙,3-5年分批拔除龋齿,拔牙前要消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