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组标准:
1、年龄:18-75周岁;
2、绝经后或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患者,满足以下任一条:
既往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
年龄≥60岁;
年龄<60岁,自然停经≥12个月
绝经前或围绝经期患者也可以入组,但在研究期间必须愿意接受LHRH激动剂治疗。
3、病理检测确诊为HR阳性【(ER)阳性和/或(PR)阳性)】、HER2阴性的乳腺癌患者
4、入组的受试者既往内分泌治疗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辅助内分泌治疗期间或完成辅助内分泌治疗后1年内复发或进展,后续未接受内分泌治疗;
b)完成辅助内分泌治疗后超过1年复发或进展,接受解救内分泌治疗后再次进展;
c)初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接受解救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
注:①既往治疗的复发或进展情况,需经影像学检查来证实;
②接受辅助内分泌治疗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
5、复发/转移阶段受试者允许接受不超过一线的解救化疗或解救内分泌
治疗
申办方: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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