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教科信厅函〔2024〕17号文件发布关于 “创面修复技术”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组织开展了 “创面修复技术”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根据专家意见,经研究,同意 “创面修复技术”等 61 个工程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同时,要求有关工程中心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进一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并希望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加强对有关工程中心工作的指导,汇聚资源,加大支持力度,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