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
1.初始审查
初始审查申请:符合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
2.跟踪审查
修正案审查申请: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以“修正案审查申请”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研究进展报告:应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意见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应以“研究进展报告”的方式,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若批件发布之日起3年内未实施项目,批件自动废止,申请人需向伦理委员会重新提交伦理审查申请。
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是指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SUSAR):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指临床表现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超出了试验药物研究者手册、已上市药品的说明书或者产品特性摘要等已有资料信息的可疑并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由申办方提供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违背方案报告: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①重大的违背方案: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况;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②持续违背方案,或研究者不配合监察/稽查,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纠正。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研究者/申办者的临察员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事后应以“违背方案报告”的方式,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伺偏离已批准方案之处并作解释。
暂停/终止研究报告: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结题报告:完成临床研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研究结题报告。
3.复审
复审申请:上述初始审查和跟踪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二、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
1.送审
准备送审文件:根据“伦理审查资料送审清单及须知”,准备送审文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填写申请/报告的表格:根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初始审查申请、修正案审查申请表、复审申请),或报告(研究进展报告表、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可疑且严重不良反应(SUSAR)报告表、违背方案报告、暂停/终止研究报告、结题审查报告)等表格。
提交:提交1套送审文件,同时,及时更新/维护主要研究者履历的信息。
2.领取通知
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完整,文件要素有缺陷,告知缺项文件、缺陷的要素,以及最近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止日期。
三、伦理审查的时间
伦理委员会例行审查会议一般根据送审临床试验的项目进行安排,受理送审材料至审查会议的最长时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文件后,一般需要1周的时间进行处理,请在会议审查1周前提交送审文件。
四、审查决定的传达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
对伦理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与伦理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沟通交流。